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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盗窃量刑标准有哪些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0-07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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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朋友们在生活中可能会遇到一些盗窃的行为,这对于自己的兼职会有一定的影响,如果盗窃他人的财产,是属于违法的行为,而且情节或者是盗窃数额相对严重的话,也是要受到刑法的制裁,那么重庆市盗窃量刑标准有哪些规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重庆市盗窃量刑标准有哪些规定

  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

  盗窃数额巨大,法定刑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重庆盗窃罪量刑标准:10000元以上不满1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17000元以上不满2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五年;24000元以上不满31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六年;31000元以上不满3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七年;38000元以上不满45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八年;45000以上不满52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九年;52000元以上不满6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九年至十年。

  二、盗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盗窃罪立案标准需分情况确认:

  一般情况下,盗窃罪的金额为一千元,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三、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就是关于重庆市盗窃量刑标准有哪些规定的相关介绍,如果遇到了盗窃行为,要及时的报警,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大家也要注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减少一些违法行为发生的几率,如果对此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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