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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案件的特点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1-19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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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盗窃案件是发生率较高的一类案件,也是一种最为常见的侵财案件,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合法财产和人身安全,影响群众安全感。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入室盗窃案件的特点是怎样的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入室盗窃案件的特点是怎样的

  1、易发生入室盗窃的住宅包括:夜晚无灯的住宅、独居的住宅和豪华的住宅。

  2、作案时间的选择:参与入室盗窃的违法犯罪人一般会选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凌晨2时到4时等时间段作案。这些时间段往往正是人们外出工作、办事、购物或熟睡的时候,为违法犯罪人作案提供方便。农村入室盗窃作案时间的选择,则根据农活时间安排而发生改变,一般来说,农忙时节入室盗窃案件发案较农闲时节发案要多。

  二、常见入室盗窃作案的方式方法有哪些

  1、楼房入室盗窃方式:一是从防盗门入室,包括技术开锁、撬防盗门、利用卡片开锁等。二是攀爬楼房从窗户入室。违法犯罪人利用空调外机位、排水管道、煤气管道、楼上或楼下的防盗栏、自制攀爬工具等攀爬至窗户或阳台,撬开或直接打开窗户或阳台门入室实施盗窃。三是少数盗贼通过厨房或卫生间的透气窗翻入室内进行盗窃。

  2、平房入室盗窃方式:一是从房门入室;二是翻越窗户入室;三是由房顶入室;四是由房墙处挖洞入室等。

  三、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盗窃违禁品或犯罪分子不法占有的财物也构成盗窃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对主体的修改是对本罪修改的重要内容。依原刑法,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少年犯惯窃罪、重大盗窃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法取消了此规定。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入室盗窃案件的特点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发生入室盗窃案件后要保护好现场。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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