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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被盗财物立案标准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19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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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盗窃的发生就是要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罚的,其中想要盗窃立案的就是需要盗窃达到相应的数额的,不同地区的这个立案标准就是不同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上海被盗财物立案标准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上海被盗财物立案标准是什么

  1、实施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扒窃的,属于盗窃罪;

  2、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不满3万元、3万元以上不满30万、30万以上,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盗窃数额不满2000元,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一)初犯;

  (二)主动投案,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胁迫参加盗窃,没有参与分赃或分赃较少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二、盗窃罪量刑标准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属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解释》规定,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根据《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

  1、已满16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赃、退赔的;

  3、主动投案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上海被盗财物立案标准是什么的全部内容。盗窃的进行就是要依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罚的,所以要多多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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