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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盗窃3次量刑标准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28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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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年盗窃三次,他这个量刑标准是怎样呢?一般来说,两年盗窃三次,它是属于屡次犯罪的一个情况,所以说他的量刑标准也会根据两年盗窃三次,这一来进行相应的一个量刑,同时在量刑的时候还需要考虑盗窃的金额。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2年盗窃3次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2年盗窃3次量刑标准是怎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1、二年内三次以上盗窃既遂,累计数额无需达到较大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二年内三次以上盗窃均未遂,不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不负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盗窃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

  (二)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盗窃罪故意的内容

  (1)行为人明确地意识到其盗窃行为的对象是他人所有或占有的财物。行为人只要依据一般的认识能力和社会常识,推知该物为他人所有或占有即可。至于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是谁,并不要求行为人有明确、具体的预见或认识。如放在宿舍外的自行车,河中一群暂时无人看管的鸭子,客车行李架上的行李等。如果行为人过失地将他人的财物误认为是自己的财物取走,在发现之后予以返还的,由于缺少故意的内容和非法占有的意图,不成立盗窃罪。

  (2)对盗窃后果的预见。如进入银行偷保险柜,就意图盗窃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的财物。进入博物馆就意图偷文物。这样的犯意,表明了盗窃犯意图给社会造成危害的大小,也就表明了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解释》规定:“盗窃未遂,情节严重的,如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3)非法占有不仅包括自己占有,也包括为第三者或集体占有。对非法窃取并占为己有的财物,随后又将其毁弃、赠予他人或者又被他人非法占有的,系案犯对财物的处理问题,改变不了其非法侵犯财产所有权的性质,不影响盗窃罪的成立。如果对某种财物未经物主同意,暂时挪用或借用,无非法占有的目的,用后准备归还的,不能构成盗窃罪。构成其他犯罪的,可以将这一情况作为情节考虑。有一些偷汽车的案件即属此种情况。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年盗窃3次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相关知识,对于盗窃罪来说,盗窃罪,他是需要根据相关的盗窃金额来进行量刑的。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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