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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盗窃罪与非法占有的要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6-28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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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自己的东西,是不能据为己有的,对此,做了错误行为的人是不会认为自己有错的,只有接受法律的惩罚,不过犯罪嫌疑人不会轻易认罪,需要对犯罪行为进行认定,那么认定盗窃罪与非法占有的要件是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认定盗窃罪与非法占有的要件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下是构成非法占有罪的要件:

  1、客体要件

  非法占有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非法占有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所谓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即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是指通过他人委托或依照契约或有关规定而为他人收藏、管理的财物,所谓他人的遗忘物,是指出于自己的本意,本应带走却因遗忘没有带走的财物。

  2、客观要件

  非法占有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是构成非法占有的重要前提,也是非法占有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必须是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

  3、主体要件

  非法占有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非法占有。

  4、主观要件

  非法占有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非法占有。构成非法占有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有故意而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如故意毁坏所代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或者要求他人偿付因代管等支出的费用而迟延交还的或者因不小心毁坏或丢失的等,就不能以非法占有论处。

  二、盗窃罪和非法占有的区别

  普通侵占罪和盗窃罪均侵犯财产类犯罪,两罪的犯罪对象都是他人的财物,主观上都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但两罪又有显着的区别,这表现在:首先,犯罪的前提不同。侵占罪的行为人在侵占他人财物之前,必须已实际持有或控制他人财物。其次,犯罪目的产生的时间不同。侵占行为人的非法占有目的,发生在实际持有或控制他人的托管物以及拾得他人的遗忘物和发现他人的埋藏物之后;而盗窃行为人的不法占有目的,则发生在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之前。最后,犯罪客观方面不同。侵占罪的行为,是对自己已实际持有或控制的他人的托管物、拾得的他人的遗忘物以及发现的他人的埋藏物,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从而实现非法占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情形有哪些

  1、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2、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3、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4、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7、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8、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认定盗窃罪与非法占有的要件”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不管是盗窃罪还是非法占有,侵害的都是他人的财物所有权,有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主体为一般主体,不过两个罪名,在客观要件上有所不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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