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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多次盗窃电瓶车被刑拘怎么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14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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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盗窃罪是最常见的经济犯罪之一。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带领大家来了解一下男子多次盗窃电瓶车被刑拘怎么处罚?的法律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男子多次盗窃电瓶车被刑拘怎么处罚?

  男子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接连在夜晚盗窃摩托车。随州曾都区检察院近日依法对一起涉嫌盗窃罪案的犯罪嫌疑人金某批准逮捕。2021年2月1日21时许,方某某向公安机关报警称,其停在某酒店门口的一辆红色电动车被偷。经查,确定犯罪嫌疑人为金某。当晚,犯罪嫌疑人金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明,金某为多次盗窃的惯犯。

  因盗窃摩托车,于2019年8月9日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 8月26日被处以刑事拘留。拘留结束后,金某不思悔改。因盗窃摩托车,于2020年3月18日被处行政拘留15日。

  2021年2月1日19时至22时许,金某在浙河镇盗窃机动车五辆。分别系在淅河镇某宾馆后小区院内盗窃一辆红色两轮摩托车;在某购物广场后盗窃一辆银灰色两轮电动车;在浙河镇某银行旁家属院小区院内盗窃一辆黑色两轮电动车;在淅河镇某酒店门口盗窃一辆红色两轮电动车;在浙河镇某屠宰场内盗窃一辆红色两轮摩托车。

  二、盗窃罪怎么处罚?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参照上列数额,确定该地区执行的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三、多次盗窃怎么认定?

  所谓多次盗窃,应为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

  这一规定主要指三次以上盗窃累计数额仍达不到较大者。若在追溯期限内,多次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以“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的情形来定罪处罚。

  对于“多次”的认定,应当综合考虑犯罪故意的产生、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等因素,客观分析、认定。对于行为人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点对多人、多户实施犯罪的,如在一次犯罪中对一栋居民楼房中的几户居民连续实施入户盗窃的,一般应认定为一次犯罪。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男子多次盗窃电瓶车被刑拘怎么处罚?的相关法律内容。多次盗窃是指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多次盗窃会构成盗窃罪。如果大家对盗窃罪的法律知识感兴趣的,可以登录法律快车网站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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