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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开设赌场罪量刑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26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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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赌博是违法的行为,如果有人专门开设了一个用于赌博的场所,并且通过这种方式来谋取利益,那么就有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了,大部分的省市都出台了一些规定来整治这种现象,并就其量刑也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就比如说浙江省,那么浙江省开设赌场罪量刑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构成赌博犯罪的行为

  1、聚众赌博,即为赌博活动提供赌场、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的行为。聚众赌博时,行为人有的自己也参加赌博,有的则本人不参加赌博,但都属于聚众赌博的情况;

  2、开设赌场,即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地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

  3、以赌博为业,即以赌博为常业,以赌博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行为。只要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上述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就构成了赌博犯罪。犯赌博罪的,要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二、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区别

  1、 聚众赌博的规模一般较小,赌头通常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在小范围内组织他人参赌,聚众赌博行为中其成员相对固定,同时赌头也参与赌博;开设赌场具有一定的规模,参赌的人员众多。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明确的分工,有赌场服务人员在赌场内负责收费、记账、发牌或洗牌,有专人望风,参赌人员由赌徒介绍或熟人带路,才能进入赌场参赌。

  2、聚众赌博一般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组织参赌人员在一次赌博结束后,下一次赌博又须再次组织;开设赌场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特点,只要在其时间内、赌博人员来到赌场均能进行赌博活动。

  3、赌具的提供,聚众赌博中的赌具有时由召集者提供,有时由参赌者自带;开设赌场中的赌具一般由赌场提供。

  4、 聚众赌博的赌博方式一般由参赌人员临时确定;开设赌场的赌博方式具有多样性,一般由经营者事先设定,提供筹码,有时还有一定的赌博规程。

  三、浙江省开设赌场罪量刑规定

  开设赌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⑴抽头渔利数额累计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⑵赌资数额累计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⑶参赌人数累计20人以上不满100人的;⑷开设赌场者给参赌者提供赌资累计5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或者获利累计5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⑸容留未成年人赌博的;⑹构成犯罪的其他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⑴抽头渔利数额累计在5万元以上的;⑵赌资数额累计在50万元以上的;⑶参赌人数累计100人以上的;⑷开设赌场者给参赌者提供赌资累计100万元以上,或者获利累计10万元以上的;⑸招揽未成年人赌博的;⑹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开设赌场罪的量刑一般是在三年以下,法官在量刑时也会综合考虑参与人数以及赌资金额的多少,如果情节非常严重的话,就有可能被判处3至10年的有期徒刑,我们平时为了解闷可以参与一些牌局,但是开设赌场这样的行为是在是极为冒险的,法律快车小编在这里劝诫大家远离赌博。以上就是“浙江省开设赌场罪量刑规定”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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