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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贩卖近270千克毒品 兰州审理一特大毒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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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0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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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6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涉毒案,7名被告人被指控运输、贩卖毒品达269.92千克。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 2004年11月,田某、马某、马一在广州接收一批内藏毒品的方木。正当马某和马一在方木中寻找毒品时,被甘肃省公安边防总队办案人员与当地警方联手抓获,当场在方木中缴获海洛因206千克。12月3日,田某在银川市被甘肃警方抓获。

  检察机关查明,2003年7月,马二以每千克13万元的价格从一个名叫“阿强”的人手中购买海洛因50千克,随后又以每千克14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郑某。郑某指使徐一接收毒品后,徐一又将接到的毒品分批多次送给了朱一和朱二二人。马二、田某分别获利20万元,马某、马一分别获利5万元。2005年2月,朱二、朱一在广州市被甘肃警方与当地警方联手抓获。

  检察机关同时查明,2004年12月,郑某与朱二取商定以每千克24.2万元交易毒品。12月18日,郑某指挥徐一从马二手中购买毒品时,徐一在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地铁口被甘肃、广州两地边防警方抓获,当场缴获毒品海洛因13.92千克。随后,郑某也在广州市白云区机场建发市场落网。

  该案件是建国以来甘肃省破获的最大毒品案,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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