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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抗法伤民警判处妨害公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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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6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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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非法运输木材,被林业公安拦截后竟对民警大打出手。日前,参与打人的三人被渝北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刑。
2003年10月21日晚,北碚区人李某驾车非法运输木材时,被渝北区公安局林业派出所民警查获。张某(已判刑)得知后,邀约鄢某、王某(均已判刑)及徐某、刘某和唐某三人持木棒赶到渝北区华蓥山镇林家垭口处,用木棒等凶器,将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渝北区公安分局林业派出所民警罗晓云等四人打伤。今年3月,徐某被渝北警方抓获。不久,刘、唐两人向警方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刘某、唐某受邀约与他人共同采取殴打等暴力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三名被告均系从犯,分别被判处缓刑有期徒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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