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对非法持有毒品刑事处罚的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16 12:37
人浏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已有规定,经修改纳入刑法典。其中修改主要是增加了甲基苯丙胺的处刑数量标准。

“非法持有毒品”是指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生产、管理、运输、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以外而持有毒品。本条规定与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是有所区别的。考虑到一些非法持有毒品者,虽然具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可能性,但并未掌握这种证据,同时还存在为他人窝藏毒品等其他的可能性。因此,本条没有规定死刑,处刑的毒品数量标准也相对高一些。

需注意的是,对于被查获的非法持有毒品者,首先应当尽力调查犯罪事实,如果经查证是以走私、贩卖毒品为目的而非法持有毒品的,应当以走私、贩卖毒品罪定罪量刑。只有在确实难以查实犯罪分子走私、贩卖毒品证据的情况下,才能适用本条规定对犯罪分子进行处罚。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