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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需要承担非法行医的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7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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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行为人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进行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连续多次的造成了严重的情节时就要承担非法行医罪的处罚。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何时需要承担非法行医的处罚的详细内容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何时需要承担非法行医的处罚

  1、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

  2、非法行医的构成是连续性的且情节严重的才构成。

  3、《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与非法行医有关的案例介绍

  郭邦顺祖上行医,1989年子承父业,在当地从事中医中草药的跌打损伤和接骨治疗,但至今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2008年元旦,尤某某不慎滑倒导致右小腿骨折,听人说郭邦顺擅长接骨。次日便请郭邦顺进行治疗,郭先用手把断的骨头固定,然后用自己配好的中药外敷在伤口上,最后在用夹板进行固定。尤某某经郭邦顺“土方法”治疗4个多月仍未见好转,却发现伤处的骨头向外突起一个疙瘩,于是找郭邦顺前来处理,郭邦顺却置之不理。尤某某只好到医院进行检查,结果被诊断为:右腿胫腓骨陈旧性骨折,并严重错位。经医院采取补救措施,治疗后右小腿仍比左小腿缩短1.5厘米,伤情经鉴定九级的严重后果。

  法律分析:在本案中,被告人子承父业,在当地利用民间的偏方为他人行医治病,一直未取得行医资格,符合特殊主体的要求,同时其替被害人接骨的行为不仅没有治好骨折,反而使病情恶化,造成了右腿胫腓骨陈旧性骨折,并严重错位。经医院采取补救措施,治疗后右小腿仍比左小腿缩短1.5厘米,为九级伤残。这已经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第一种情形。被告人的行医行为是在没有取得相关资格的情况下实施的,因而表明其具有行医行为的故意,而对于损害结果显然是出于他的意料之外的,但是这也不妨碍该罪的构成,因而被告人符合了非法行医罪质和量的要件规定,构成非法行医罪。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何时需要承担非法行医的处罚的相关内容。行为人构成非法行医罪最低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最高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你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来法律快车咨询更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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