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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吸毒同伴致死 两青年悔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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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6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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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回放

  2009年6月28日凌晨2时许,本市无业男子于某在西区一家歌厅娱乐后,将该歌厅服务员李某带出并找到河北省女青年韩某,由韩某将于某、李某带至河西区一处住宅内,后李某在该房间内吸食毒品,于某、韩某见此并未阻止。李某吸食毒品后出现精神亢奋、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且症状逐渐加剧,其间,于某还殴打李某,致李某头面部及身体多处受伤。于某在李某出现呼吸困难,且症状逐渐加剧的情况下,又将李某送至他处。至当日9时许,李某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紊乱,且长时间未能得到及时救治,待于某等人将李某送至医院时,李某已经停止呼吸,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李某死于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于某、韩某得知李某死亡后逃逸,后于2009年8月10日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根据二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判决被告人于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处有期徒刑6年,并赔偿李某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计27万余元;判决被告人韩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处有期徒刑2年,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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