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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中止如何判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3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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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实践中,有存在一些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过程中止犯罪的情形,而在故意杀人罪中,本身就是属于比较恶劣的,但如果也有中止犯罪的话,判刑又会是怎样呢?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故意杀人中止如何判刑?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故意杀人中止如何判刑

  根据《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因此故意杀人罪构成中止犯的,具体判刑多久需根据案情具体分析确定。如果行为人主观想杀人,而受害人未死并毫发未损的,行为人中止犯罪,会免除处罚。如果导致受害人轻伤或重伤,相应减轻处罚。

  二、故意杀人罪的行为种类

  1、谋财型。为了非法获取财物而实施杀人的行为。包括抢劫杀人、盗窃杀人、谋财害命。

  2、复仇型。行为人为了发泄内心的不满而实施杀人。就好像上述案件中的男子,因为邻里纠纷,为了发泄心中不满,故持刀杀害邻居母子。

  3、情欲型。行为人为了满足个人性欲或者感情纠葛而实施杀人。常见的一般有强奸杀人、婚姻不和杀人。

  4、遗弃型。行为人为了逃避某种义务或者责任而实施杀人。遗弃孩子,让其自生自灭是最典型的。

  5、迷信型。行为人基于封建迷信,为治病求寿,得道升天而采取杀人。

  6、寻衅斗殴型。犯罪团伙成员为了逞凶、称霸或者某种利益,在相互斗殴中致人死亡,

  7、其他类型。精神病杀人、激情杀人等各种原因导致被害人死亡。

  三、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之前提。

  2、客观要件

  (1)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以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

  (2)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即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对所谓的“安乐死”,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当然,量刑时可适用从轻或减轻的规定。

  (3)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

  3、主体要件

  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身份的犯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故意杀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常见的如报复、图财、拒捕、义愤、气愤、失恋、流氓动机等。动机可以反映杀人者主观恶性的不同程度,对正确量刑有重要意义。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故意杀人中止如何判刑?由此可知,故意杀人罪构成中止犯的,具体判刑多久需根据案情具体分析确定。且如果导致受害人轻伤或重伤,也会得到相应减轻处罚。如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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