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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共犯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3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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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刑事犯罪当中,一个行为人实施了一定的行为以后,对于这一罪名可能会有共犯的存在,当然有可能是两个行为一同进行实施,那么怎么样认定共犯这一问题呢?接下来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如何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共犯

  一、如何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共犯

  关于共同犯罪行为中共犯的认定,就是要行为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或者行为人虽然没有直接实施犯罪行为,但是跟犯罪行为的实施存在因果关系,或者是为犯罪行为的实施提供便利。如果不存在任何因果关系的话,就不能认定为共犯。如果是明知他人假冒注册商标,仍然为其提供标识的话,可以定性为是假冒商标罪的共犯。或者是明知他人假冒商标进行生产,仍为其提供运输服务,或者是生产,销售,制造,储存的场所,帮助其隐匿的行为都可以认定是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共犯。行为人事先跟假冒注册商标犯罪人进行通谋,事后帮助其进行销售的行为也可以认定是共犯。

  二、什么是假冒注册商标

  、具体来说就是经营者没有经过商标所有人的许可,私自在同一种商品上面使用跟商标所有人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如果经营者假冒他人商标非法经营的数额达到5万元,或者是违法所得达到3万元以上,就构成了假冒注册商标罪。

  、此外,如果经营者假冒两种以上的注册商标,并且,通过假冒商标非法经营收入3万元以上,或者是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同样也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刑法还规定了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主要是因为数额的巨大,导致情节更加严重。

  、如果行为人假冒注册商标,同时明知他人也假冒注册商标,又帮助其销售商品的话,刑法规定应该进行数罪并罚。

  三、假冒注册商标罪数额的认定

  司法实践中,对于“货标分离”、被侵权产品未在中国境内销售等一些特殊情形下非法经营数额的认定存在一定争议。在侵犯注册商标权犯罪的量刑上,对非法经营额、损失数额、违法所得额与销售金额等不同类型犯罪数额的把握,是对行为人准确量刑的前提和关键。

  《解释》中从犯罪数额的角度对侵犯知识产权罪的“情节严重”作了规定。上海市检察院金融检察处处长肖凯分析,《解释》第1条规定了非法经营数额与违法所得数额两种认定标准,第2条还规定了销售金额,确定了对不同犯罪数额应当不同处理的原则。所谓非法经营数额,一般是指商标侵权人生产、销售或提供侵权便利(如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的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的价值。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所谓“销售金额”,是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所谓违法所得数额,一般是指侵权人生产或经销侵权商品所获得的纯利。从这三个概念来说,其实就是考虑了侵权人的犯罪成本以及对商标权人的最低限度保护。

  在司法实践中,一些侵权人通常不开具进货、售货单据,不留进货、售货记录,库房存货与销售现场分离,就需要考虑在“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时其他犯罪数额的认定问题。而在办案实践中具体应采用哪种数额作为考量标准,张绍谦教授认为,犯罪数额认定的关键在于证据的证明程度,即根据目前的证据,对哪种数额的证明达到了可以采信的程度。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如何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共犯以及有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在对进行认定的时候,我们要对触犯罪名的行为结构进行认定,同时知道怎么样才能认定为是共犯。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大家咨询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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