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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伪劣产品范围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2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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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为了谋取利益,生产许多假冒伪劣产品,不仅给使用者带来了伤害,还危害了社会秩序。那么,假冒伪劣产品范围是什么?假冒伪劣产品都有什么?假冒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怎么判?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假冒伪劣产品范围是什么

  一、假冒伪劣产品范围是什么

  《刑法》第140条规定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其中的“伪劣商品”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共四类。两高《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这四类行为行为作了解释:

  1、“在产品中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

  2、“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

  3、“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者新产品的行为;

  4、“不合格产品”:是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二、假冒伪劣产品都有什么

  1、国家质检总局规定了假冒伪劣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产品标志、免检标志等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的;

  (2)伪造或者使用的虚假的产地的;

  (3)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

  (4)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5)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6)失效、变质的;

  (7)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

  (8)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

  (9)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

  2、国家质检总局还规定,经销下列产品经指出不予改正的,即视为经销伪劣商品:

  (1)无检验合格证或无有关单位允许销售证明的;

  (2)内销商品未用中文标明商品名称、生产者和产地(重要工业品未标明厂址)的;

  (3)限时使用而未标明失效时间的;

  (4)实施生产(制造)许可证管理而未标明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的;

  (5)按有关规定应用中文标明规格、等级、主要技术指标或成分、含量等而未标明的;

  (6)高档耐用消费品无中文使用说明的;

  (7)属处理品(含次品、等外品)而未在商品或包装的显着部位标明"处理品"字样的;

  (8)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而未标明有关标识和使用说明的。

  三、假冒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怎么判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16条规定: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准备的“假冒伪劣产品范围是什么”的全部内容,法律快车小编提醒大家,都任何东西的购买都要注意它的合法性,免得给他人有可乘之机。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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