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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假冒注册商标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0-05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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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是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法律规定的,而情节严重的,更是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是需要对其进行刑事处罚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什么是假冒注册商标罪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什么是假冒注册商标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四川省关于本罪的情节规定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对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具体情节和数额规定如下:

  二十五、假冒注册商标罪。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假冒的注册商标标识在1万份(套)以上的;

  (3)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4)假冒他人驰名商标标识或者人用药品商标标识100份(套)以上的。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300万元以上的;

  (2)假冒的注册商标标识在10万份(套)以上的;

  (3)假冒他人驰名商标标识或者人用药品商标标识500份(套)以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一旦其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构成相对应的犯罪时,就是要承担相关责任的。好了以上就是什么是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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