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酒驾撞人劫持人质会判几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24 04:24
人浏览

  酒驾撞人劫持人质会判几年?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案情简介】

  梁某,1992年出生,重庆人,2011年从部队退役之后在东莞与他人合伙经营一家人力资源公司。2015年4月27日晚上,梁某驾驶一辆商务车从东莞桥头镇来到博罗县湖镇镇与一工厂的负责人边吃饭边谈生意,席间他喝了几瓶啤酒。直到晚上11时许,他开着车准备返回东莞,经过惠州市龙门县龙华镇附近时发生了交通事故,撞上了受害人李某驾驶的摩托车,导致李某当场死亡。而商务车则侧翻在路基上,梁某也因为剧烈撞击而昏迷。

  后经警方定,梁某负该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不负事故责任。

  得知撞死人劫持护士逃离

  事故发生后,梁某因昏迷被送至博罗县人民医院重症病房救治。2015年4月28日凌晨3时许,梁某醒来后从医生处得知事故已致人死亡,一时害怕准备穿衣逃跑。不料被进来换药的护士张某婷发现,梁某便将张某婷驱逐至病房内的卫生间。张某婷趁他换衣服时不备,跑出房间向值班医生报告。梁某见医生等人前来阻止,随手拿起一把医用小刀,架在另一名护士严某艳的脖子上,并押着严某艳离开医院。随后,梁某押着严某艳搭乘一辆出租摩托车去到东莞市桥头镇,才将严某艳释放。

  直到三个多月后的8月7日,公安机关通过群众举报在桥头镇桥头广场对面的一出租屋将梁某抓获。

  肇事者:以为撞死人会被枪毙

  对于当时他为什么要劫持医院护士逃跑?梁某的回答令人吃惊。其称,在医院其得知他酒驾撞死人了以后,心里非常害怕,想到撞死人就等于杀了人,杀人就要偿命,如果被抓可能会被枪毙,于是就一心想要逃跑,才会劫持医院的护士做人质。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梁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还绑架他人作为人质,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绑架罪,数罪并罚,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此外,事故受害者的家属起诉梁某要求民事赔偿的案件也已经该院判决生效,由于梁某驾驶的商务车未购买保险,梁某需自行赔偿受害者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70余万元。

  【相关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绑架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原标题:酒驾撞人劫持护士会判几年)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