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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患什么病能申请监外执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08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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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罪犯在服刑期间身患重大疾病,并且严重危及到了生命的情况下,申请监外执行的是会得到批准的。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罪犯患什么病能申请监外执行?不得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罪犯患什么病能申请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确定。以防止一些人利用此规定,逃避刑罚的执行。而确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来出具证明文件,也是为了防止各种医院都出具证明文件,造成执行中的混乱,使执行机关难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如果罪犯患有的疾病危害到自己或者其他人的生命健康,靠关押场所的医疗条件难以治好的疾病,可以认定为严重疾病等。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这是人道主义原则的重要体现。其目的是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在执行场所执行刑罚,而使罪犯回到家庭中,得到更好的照顾或者照顾好婴儿。

  3、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这主要考虑到有些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虽然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的规定,但由于其年老体弱等原因,生活不能自理,不适宜继续执行刑罚。

  二、不得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

  1、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不得适用保外就医。

  2、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自伤自残是罪犯在关押场所内故意吞食异物,如钉子、大头钉等,使自己身体受到伤害、残疾等等,对这类罪犯不能暂予监外执行。

  三、监外执行的程序

  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综上所述,罪犯能申请监外执行的情况有: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的。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法律快车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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