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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2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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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公款是不能被个人所挪用的,但是在相关的法律规定中,挪用金额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才能符合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因此才可能会受到刑法的处罚。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个人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个人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是怎样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 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公款罪的认定标准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2、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3、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计人挪用公款的数额。

  4、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数额较大和挪用时间的限制。

  三、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标准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2、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4、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个人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相关内容。从上述文章中大家可以知道,挪用公款罪最低五千快钱就会被刑法以挪用公款罪来定罪,因此大家在生活中不要贪图这一点小利。如果你还有更多的问题,欢迎来法律快车咨询更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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