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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认定票据诈骗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13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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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罪与金融凭证诈骗罪的区别

  要点是主要是对象不同,即是使用“票据”还是“凭证”。

  金融凭证是指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既不包括本罪所说的本票、汇票和支票这三种票据,也不包括其他银行结算凭证如:信用证及其附随单据和盗窃得来的,可构成盗窃罪;是抢劫得来的,构成抢劫罪;是诈骗得来的,构成诈骗罪。

  3、本罪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区别

  侵犯的客体不同。)伪造、变造的对象不同。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后罪是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本罪不仅仅停留在对结算凭证的伪造、变造上,而在于伪造、变造后的使用行为。本罪是结果犯,后罪是行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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