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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交易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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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7 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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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青梅

继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6日庭审吴喜培等27人货运团伙“涉黑”案后,18日,又一个“涉黑”的27人货运团伙,在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现年43岁的衡山籍人彭某某,是这个27人货运团伙的“老大”。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指控,1992年,彭某某在株洲成立光明货运部,经营广州至株洲服装货运业务。为控制这条线路货运业务,他组织、指使团伙成员对其竞争对手多次实施拦货、扣货,迫使竞争对手先后与其合作,再统一提高货运价格以牟取暴利。从1995年起,彭某某又先后指使手下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垄断了株洲市啤酒瓶回收业务和米粉市场,还在芦淞区曲尺乡等地开设赌场,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检察机关起诉称,自1992年以来,彭某某团伙为打击、排挤其他经营者,涉嫌实施故意伤害犯罪3起、寻衅滋事犯罪13起、强迫交易犯罪3起,导致2人重伤,4人轻伤。其团伙涉嫌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拘禁罪、赌博罪、强迫交易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和窝藏罪等多项罪名。

  记者从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由于涉案人数众多,彭某某团伙案一审预计将持续一周。另据了解,已经一审结束的吴喜培27人团伙“涉黑”案目前尚未出判决结果。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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