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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集体财产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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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1 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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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实生活中,行为人实施非法占有他人合法财物的行为是可能触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侵占罪的,我国侵占集体财产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侵占集体财产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侵占集体财产罪处罚的标准是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侵占集体财产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

  1、《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条第二款还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罪名的司法解释,上述行为所触犯的罪名是侵占罪。

  3、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集体财产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合法持有集体财物”是侵占罪成立的前提。

  2、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集体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集体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集体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集体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三、侵占集体财产罪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1、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3、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侵占集体财产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的相关知识,侵占就是犯罪分子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责任编辑: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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