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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侵占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0-07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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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有不少的朋友们在工作之余会利用职务之便做出一些违法的行为,比如侵占罪,这对于社会的危害是相对较大的,而且也会对社会治安造成不良的影响,那么江苏侵占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行为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江苏侵占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依《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侵占罪侵占数额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侵占数额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二、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眠一应予追诉。这里的数额,应当累计计算。

  职务侵占罪在数额上,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解释,在数额较大上规定了“5000-20000元”的选择幅度,在数额巨大上,把10万元作为数额巨大的起点,而且各地区不同,具体的数额还会有差异。发达区数额较大的就是10万左右,一般为2-3年有期徒刑.

  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是指侵占公司、企业等单位财物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三、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以上就是关于江苏侵占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相关介绍,大家还是要多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避免做出一些违法的行为侵占罪对于自己和他人都是有着一定影响的,如果大家对此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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