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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成为未成年犯罪主要方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17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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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广州法院未成年案件综合审判工作报告(白皮书)》。白皮书分析指出,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趋势,使用暴力方式犯罪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方式,抢劫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占到全部罪名的三分之二多,且“已经能够在犯罪中独当一面”。

  未成年犯罪暴力成主要方式

  白皮书显示,2007年至2014年,广州两级法院共判处未成年被告人9801人,案件数量自2007年开始,呈螺旋式下降状态。2014年判处未成年被告人大幅下降,为历年来最低。

  据广州中院副院长向金华介绍,未成年人团伙抢劫现象是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中最为突出的问题。由于身心发育尚不成熟,为抵御社会“歧视”或达到壮胆的目的,未成年被告人有结伙的基础。而非本地户籍未成年被告人通常孤身一人在广州,没有家人陪伴或家人疏于沟通,往往以同乡、工友等关系为纽带结合成较为固定的群体,而且这种结伙作案的方式还有不断向低龄化、暴力化发展的趋势。以往未成年人往往与成年人合伙作案,起帮助或辅助作用,但现在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因为过早流入社会,已经能够在犯罪中独当一面,在共同犯罪中发挥重要甚至主要作用。有部分未成年被告人结伙形成有严密组织的未成年人犯罪团伙,凭借人多势众,以江湖义气和不劳而获引诱、蒙骗更多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

  未成年犯罪轻刑罚比例居首

  白皮书显示,在这9801名未成年被告人中,9318人获得了有期徒刑5年以下或者免刑的处罚,轻刑比例为95.07%。非监禁刑适用率为27.35%。

  广州中院在刑事审判中创设的多项制度都走在全国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前列,特别是该院首创的心理测评与干预制度被人民法院改革纲要纳入,被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修订时吸收。

  未成年民事纠纷态势

  白皮书显示,在8年的时间里,广州法院一审共审结未成年人民事案件12792件,涉及抚养、探视、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5765件,接近案件总数的一半;交通事故、校园伤害事故、溺水事故、触电事故和医疗损害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共5305件;其他民事纠纷1722件。各类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中,抚养纠纷最多,达4653件。经抽样调查发现,抚养、探望纠纷中,涉及十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案件超过60%,反映父母多在子女年幼时离婚,且离婚后矛盾未能化解,对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造成负面影响。此外,抚养纠纷中近30%为非婚生子女,且案件数量逐年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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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在审理抚养纠纷案件时,要更关注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通过社会观护、心理疏导、判后跟踪回访等多项措施,呵护未成年人幼小的心灵,努力化解双方矛盾,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社会观护制度的意义

  据介绍,广州中院全国首创的社会观护制度,在抚养权(费)纠纷、监护权纠纷、探视权纠纷等案件中适用率已达100%。目前,社会观护报告已成为裁判的重要参考。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超过80%由交通事故引起,达4323件。从案件分布来看,主要集中在城乡接合部。究其原因,主要是城乡接合地区交通设施不完善,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和监控摄像头等较少,机动车不按信号灯行驶或超速行驶,行人随意穿越马路,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城乡接合部居住的外来人员较多,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安全保护意识不高,年幼的子女单独在马路行走也导致了此类案件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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