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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夫之妇 另觅新欢 重婚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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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2 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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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出打工期间遇上心仪男子,竟丢下丈夫另投怀抱。一路找来的丈夫劝其回家,女子断然拒绝,丈夫一怒之下向派出所报案称妻子重婚。
  2004年,来自四川的女子江某来到三门打工。期间,她认识了吴某,两人交往一段时间后,以夫妻名义在吴的老家浬浦镇生活,并于2005年生育一女。之后,江告知吴她在四川老家已有丈夫和两个女孩,且未离婚。吴要求江回去,被江拒绝,吴就不再坚持。此后二人依然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期间,江多次回老家与丈夫宁某协商离婚事宜,可宁某一直都未答应,江只好作罢,同时将二女儿带来身边。
  今年暑假,江瞒着丈夫将其在老家的大女儿也接到三门,并准备让她留在这里上学。见两个女儿都被妻子带走,宁某觉得不对劲,因此从老家找到三门,却发现妻子在此又与他人生有一女。宁某哀求妻子跟他回家,江某断然拒绝。9月26日,宁某一气之下向浬浦派出所报案。
  民警经调查发现,江某在未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吴某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构成重婚罪。目前,此案正在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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