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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大哥”教唆未成年人盗窃 只踩点不出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12 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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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岁的“大哥”为逃避刑事处罚,躲在幕后教唆3名不满14岁的“小弟”行窃。昨天,浦口检方以涉嫌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

  今年17岁的孙佳(化名)2007年因盗窃被劳教一年,去年8月被解教。解除劳教后,孙佳整天泡在网吧里。去年9月,无钱上网的他又起了盗窃念头。孙佳在劳教期间曾经上过法律课,明白年满16周岁后盗窃会被判刑。于是,他找来3名还不到14岁的“小弟”,让他们去盗窃。

  去年9月6日,孙佳经“踩点”,将3名“小弟”带到浦口区一户村民张某家偷东西,他躲在一边等候。

  这次作案,孙佳的“小弟”偷到了400元现金和一枚金戒指。孙佳变卖了金戒指,将得来的钱分给“小弟”上网用。后来这3人又多次如法炮制,盗窃得手后,他们便与孙佳到网吧会合。去年底,孙佳被警方抓获。

  主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说,根据《刑法》规定,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负普通犯罪的刑事责任。因此,孙佳的3名“小弟”虽有盗窃行为,但不予刑事处罚。而孙佳教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犯罪,是间接正犯,应承担全部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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