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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陷他人参与聚众斗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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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2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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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诬陷他人参与聚众斗殴

  儋州一村民坐牢十个月

  本报那大12月3日电(记者林书喜 通讯员钟振强)儋州市木棠镇梁宅村委会小塘宅村村民唐某美因与村民何某辉有矛盾,便向公安机关举报捏造何某辉持枪参与聚众斗殴,造成何某辉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且受羁押15天,为此给自己换来10个月的牢狱之苦。

  今年1月27日下午,儋州市木棠镇锦山村祠堂公路上发生一起聚众斗殴事件,其中锦山村民黎某被枪弹击中经抢救无效死亡。2月14日,唐某美涉嫌参与聚众斗殴被儋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在公安机关讯问唐某美过程中,唐某美捏造何某辉持枪参与聚众斗殴事实,向公安机关供述,诬告陷害何某辉。2月17日,儋州市公安局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对何某辉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后,公安局经调查证实何某辉并未参与聚众斗殴事件,唐某美亦供认自己因与何某辉有矛盾而捏造事实陷害何某辉。鉴此,儋州市公安局于3月3日释放了何某辉。

  儋州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唐某美的行为符合诬告陷害罪的主客观要件,构成了诬告陷害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儋州法院据此以诬告陷害罪,判处唐某美有期徒刑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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