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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持刀抢劫出租车女司机 旬阳一男子获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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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3 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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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旬阳一男子对一名出租车女司机实施抢劫,抢得手机两部。5月6日,旬阳县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00元。


  32岁的吉明俭系旬阳县城关镇人,家境贫困。2009年12月30日下午,吉明俭在县城一亲戚家吃过饭后准备外出打工,因没有路费,加之又喝了一些白酒,一时冲动产生抢劫恶念,决定夜间抢劫开出租车的女司机。随后,吉明俭准备了一把单刃尖刀,伺机作案。当日22时许,吉明俭在旬阳县中医院门口搭乘女司机王某某驾驶的出租车,称要到十几里外的城关镇龚家庄村接人,因途中一直没有机会实施抢劫,到达龚家庄村后吉明俭又找借口让王某某开车原路返回,当车行至龚家槽(小地名)水库时,吉明俭掏出随身携带的单刃尖刀,王某某见状立即停车逃跑,下车的一瞬间手部被吉明俭用刀割伤。吉明俭随后将王某某放在车内的两部手机抢走,然后逃离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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