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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使受害人大额刷卡 三人借用POS机诈骗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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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3 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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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诱使受害人大额刷卡,三人借用POS机诈骗96万元。三名犯罪嫌疑人利用POS机刷卡、网银转账方式,诈骗在历城区做生意的王某某等5人现金共计96万余元。历城公安分局民警奋战15天,最终破获了济南首例利用POS机进行的特大网络诈骗案,三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追缴赃款87万元。信用卡诈骗。

购POS机刷卡被骗96万余元

9月17日,王某某在互联网上看到一名自称“张欣”的女子发布的出售POS机的信息,遂与之联系,以每台7000元的价格购买4台POS机。“张欣”同意在收到POS机后可先支付1台POS机的钱,但要求王某某必须在9月29日-10月4日间,每天在每台POS机上刷卡金额超过20万元。 交易谈妥后,“张欣”安排自称“李勇”的人送货。

9月27日晚10时许,一自称“李勇小弟”的男子来济将4台POS机送到王某某手中,并留下所谓的POS机对应的4张银行借记卡。随后,王某某以每台12000元的价格转手卖给潘某某等4人。

9月29日,潘某某等人购买POS机后,均在各自所购的POS机上刷卡交易,每人金额均超过20万元(其中王某某帮其中1台POS机刷卡4万元),合计96万余元。9月30日,王某某、潘某某等人发现,刷卡金额并没有出现在POS机所对应的账户内。与此同时,“张欣”、“李勇”等人的手机一直关机,王某某等人才意识到上当受骗,于10月3日到公安机关报案。

民警奋战15天抓获三名嫌犯

在侦查过程中,历城公安分局专案组通过向电信、银行等部门查询和咨询,逐步搞清POS机的使用原理和密码破译等有关问题,成为破获案件的关键。民警通过涉案的POS机使用电话线连接,确定了自称“李勇小弟”和“李勇”的犯罪嫌疑人平时均在连云港市。10月13日晚,专案组连夜赶往连云港市进一步开展工作。

在连云港警方的配合下,侦查得知来济南送POS机的是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22岁,连云港市人),自称“李勇”的犯罪嫌疑人是马某某(男,30岁,连云港市人)。经进一步工作,专案组发现女性犯罪嫌疑人“张欣”是朱某某(女,21岁,宁波市人),曾经营POS机刷卡套现生意,具备POS机的使用常识。

10月18日下午,专案组干警分别在连云港市和宁波市同时展开抓捕,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马某某和朱某某。

骗局花样翻新民警提醒防范

马某某与朱某某系因POS机刷卡生意结交的朋友关系。2009年9月上旬,两人研究商定,假借低价贩卖POS机引诱受害人。在与受害人的交易中,他们隐瞒POS机对应的账号,而将账号并不对应的银行卡交给受害人。

犯罪嫌疑人待受害人用POS机刷卡后,先把试机时的钱如数转到受害人拿到的账户上,取得信任。待数额到一定程度后,他们便通过网银转账方式,将POS机对应账户的钱款转入事先准备好的其他银行借记卡中,再以ATM机取现,达到诈骗目的。

9月17日,朱某某在网上购得五十张已经开户的银行卡,为犯罪作准备。与王某某谈妥交易后,马某某、朱某某共同出资,由李某某在宁波以每台1.2万元的价格购得4台POS机,并运至连云港。9月27日,李某某在连云港持他人身份证开户办借记卡,随后携带4台POS机和不对应的银行卡前往济南,送给受害人王某某。

在王某某收到POS机小额刷卡试机时,朱某某登录相应的银行账户网上银行,发现受害人试机金额后,即向受害人持有的账户中转账相应金额,诱使受害人相信所得银行卡账户的真实性。9月29日,当发现受害人用POS机大额刷卡时,朱某某即将账户内的刷卡钱款分别转账至其他事先准备好的多个账户,诈骗受害人96万余元。

现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办案民警说,这起利用POS机进行的特大网络诈骗案,在济南市乃至山东省内均属首例。与以往“短信中奖诈骗”案件相比,这类型诈骗犯罪案件的欺诈性、危害性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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