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对问题少年拉一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13 12:09
人浏览
“妈妈,我什么都好,请相信我,孩子知道错了!”六一前夕,服刑人员老刘的儿子小桦(化名)对到他家进行回访的女法官说。

刚满14周岁的小桦是不幸的,在他还不到7岁时,父亲老刘便与母亲离婚,小桦随父亲生活,母亲与他人再婚。在他10岁时,父亲因犯罪被判入狱,刚上了不到十天初中的小桦辍学在家。承办法官得知他想回学校继续读书的心愿,解除老刘的后顾之忧。法官当即赶往小桦家所在的中学,与校方进行商量得到支持。

2006年8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国部分中级人民法院开展设立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地处西部的曲靖有幸成为全国17家中级法院之一的试点单位后,把辖区9个基层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法庭全部作为配套试点单位,着力在建立预防和矫正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机制作为突破口同时,把民事、行政审判中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摆在了首要的位置,特别注重关爱重点青少年的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水平,前面的故事就是法官在预防不幸家庭孩子中的一个普通事例。

“那些孩子”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到底怎样?一直是法官妈妈们的牵挂,带着这些问题,法官们有个不成文的约定,办案之余定时不定时到那些被判处缓刑的孩子家,和他们及家人拉拉家常。

“我们也没想到法制课会在聋哑学生中产生如此大的反响,非常感谢法官为孩子们上课。”在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后,学校老师真诚地说。

事后施教,莫若事前预防。少年审判工作中,曲靖法院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法进校园活动。如与辖区多所学校建立了法制教育联系点,多次走进校园宣讲法律知识。2009年6月,针对全国部分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被诱骗犯罪的情况,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的法官们主动走进当地特殊教育学校(聋哑学校)。课堂上,学校老师通过手语同步把法官讲授内容传递给学生。

2010年9月,经过认真准备的麒麟法院女法官们,按照典型案例、法官寄语、悔悟心声的模式,编辑了预防少年犯罪的警示教育读本《为你点亮一盏烛光》,分送市、区有关单位和学校。

“心灵绿洲”没有疏远我们,法官妈妈让我们感到了温暖,被施行缓刑的我把这个劳动教育基地作为净化自己心灵的“圣地”,经常来这里植树浇水剪枝打杈。相信再过几年,当我们所栽种的核桃树果实挂满枝头时,我们也一样会硕果累累。谢谢您们,我们的法官妈妈。这是一份来自昆明某单位一个缓刑少年写来的“家信”。

如何让未成年缓刑人员培养劳动观念、集体观念和荣誉感,增强他们回归社会的信心,一直萦绕着少年法官的心。2008年春节前,曲靖市沾益县法院经过多方筹措,由法院与当地林业和关工委共同建立的“心灵绿洲”未成年人劳动教育基地正式建成,基地给未成年缓刑人员提供劳动场所,每年不定期组织他们到基地义务植树。

“我们一直关注着你的每一个进步”、“你需要的书籍,我们将会尽量为你提供”——曲靖中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在审理完每一件案件后,都会给当事人及家长一封这样的信。作为庭后帮教的一部分,信中深刻分析了犯罪少年的主客观原因,并对缓刑者定期回访提出具体要求。在法官与少年犯罪者的交流中,既有父母般的关爱,也有师长般的教诲,做到了有信必回、有难必帮、建立档案、跟踪教育,避免他们重蹈犯罪的覆辙。

“对问题少年拉一把,可能挽救一个生命甚至挽救一个家庭,推一把可能增加若干有害社会的因素。”采访中,曲靖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雪松的话语中充满着对未成年人的殷殷关切。

  延伸阅读:法律援助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