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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塌方致司机死 乡政府赔2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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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3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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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张强驾货车严重超载行驶在乡村公路上,因道路突然塌方,导致车毁人亡。张的4名家人将道路所属辖区的乡政府等起诉,索赔60余万元。近日,记者获悉,北京房山区法院一审判处道路所属辖区乡政府赔偿原告23万余元。

  据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10月4日晚,张强驾驶的大货车核定载重量约17吨,但实际运输了40余吨煤炭。他在驾车下山途中,当行驶至房山区某乡村道路时,大货车翻入道路一侧的山沟中,道路存在垮塌情况,造成张磊死亡,车辆损坏。此事故由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调查认定,张磊死亡不属于刑事案件。

  张强家属认为,事故的发生给其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创伤和经济损失,塌方道路所属辖区的乡政府等作为道路的管理者和所有者,未对道路尽到应有的修缮和管理义务,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被告乡政府则称,张强作为成年驾驶员,应当知道行车不应超载这个常识,其驾驶的车辆之所以掉进山涧造成车毁人亡,是因为事故车辆超出道路承载极限,压塌路面所致,乡政府没有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张强驾车发生事故与该道路垮塌存在明显的因果关系,被告某乡政府应承担因管理维护不善而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但张强驾驶超载车辆行驶亦存在一定过错,故应减轻乡政府的赔偿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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