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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网聊被拍 遭敲诈失身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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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3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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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岁的别某在网聊过程中拍下对方裸照,以裸照相要挟,强行与对方发生性行为并勒索钱财。近日,别某被朝阳法院以强奸罪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10年8月28日,别某与23岁的孙某网络聊天过程中,拍下对方的隐私照片。别某后以公布照片相要挟,在本市一家酒店内强行与孙某发生性行为,事后还多次向她索要钱财共计7400元。2010年9月1日,别某欲再次勒索孙某8000元时被抓获归案。

文章推介:2011新刑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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