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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患艾滋仍卖淫 传播性病罪获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13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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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从重庆市梁平县检察院获悉,该县一女子明知自己是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还继续从事卖淫活动。经该院起诉后,县法院近日一审以犯传播性病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千元。

据了解,该女子33岁,从2009年开始就背着家人在梁平城区卖淫,先后3次被抓,并被治安处罚。去年10月,她得知自己染上了艾滋病,但当时没有进一步确诊。同年12月,经梁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查,她被确诊为艾滋病患者。虽有艾滋病且知道会传染,但她仍继续卖淫。2011年4月13日,她与一名60多岁的男子以交易一次40元的价格,在其出租房内进行交易时,被民警捉获。

法院审理认为,该女子的行为已构成传播性病罪,鉴于其认罪态度好,依法对其判处缓刑。

据悉,梁平县检察院目前正与有关司法部门协商,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对其进行帮教,以防止其重操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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