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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校外被殴死 学校被诉监管不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13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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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年前,在校大学生刘某在校外上网时,与他人发生矛盾被殴致死。死者家属认为儿子的死与学校的监管不力有关,应当承担一定责任。今年6月,刘某母亲吕女士一纸诉状将学校告上法庭,昨日,雁塔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上网争机位

  大学生被打死

  刘某生前是西安科技商贸职业学院经济贸易系物流0732班学生。2009年3月28日晚10时30分许,21岁的刘某与两名同学到长安区航天西路一网吧上网,因争夺机位,与同来上网的陈某等3人发生争执。后陈某等3人叫来另外6名社会青年帮忙,9人在网吧对刘某和其同学进行殴打,之后又将刘某拉出网吧拳打脚踢。刘某倒地后,陈某等人又用木凳朝他的前额、后脑等处砸打,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刘某系外力致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死亡。

  2010年3月9日,西安市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陈某等9人15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与此同时,刘某父母与9名被告家属达成民事赔偿调解,9名被告家属及事发网吧共同赔偿受害者家属共计30余万元。

  认为监管不力

  家属状告学校

  事情虽然过去了两年多,但是吕女士仍然沉浸在丧子痛苦之中。说到儿子,她几次流泪。她认为,儿子在网吧被人伤害致死,虽然发生在校外,但是学校应负监管不力的责任。

  她说,出事后学校曾口头承诺进行赔偿,她和丈夫就轻易相信了,在儿子死后第五天就同意将儿子尸体火化。“但是等市中院判决之后,学校认为自己没有责任,再不提赔偿的事情。”吕女士说,直到去年9月,学校出具了一份协议,主要是说儿子的死学校没有责任,出于同情及安慰,学校愿意支付3万元补偿金,其中包括儿子已缴的学费。她认为协议有失公平,一直不同意,但是丈夫迫于各种压力,背着她在协议书上签了字。

  今年6月,吕女士向雁塔区法院提起诉讼,除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外,还要求学校赔付包括精神抚慰金在内共35万元赔偿金。

  事发校外又逢周末

  学校认为无责任

  昨天上午8时30分,法院第一次开庭。双方各自向法庭提供了证据和请求。吕女士提交了西安科技商贸职业学院的一份招生简章,她说,招生简章写明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学校保卫处、公寓管理处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晚上10点之后我儿子还在校外网吧上网,说明学校没有做到封闭式管理,没有尽到管理责任。”西安科技商贸职业学院的代理人则认为,刘某出事时是在校外,而且是星期六,法院已经认定责任由9名被告承担。此外学校已经和死者家属签署了一份协议,协议明确刘某的死与学校无任何责任,死者家属不能以任何借口再向学校主张任何权利。

  上午11时许,法官宣布休庭,该案没有当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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