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台精神障碍男子拍猥亵照并性侵两男童遭判12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13 22:51
人浏览

去年5、6月间,沈男在自家附近公园认识两名仅小学三、四年级的男童,以买手表、衣服等理由,诱骗小三生到其住处写作业时,抚摸其生殖器遭拒,不久后又带男童到一百货公司男厕内,违反其意愿为他满足性欲。

沈男利用两男童对性意识懵懂无知,将两人带到汽车旅馆,意图性侵。沈男还要求男童全裸拍照,并以环抱方式拍下与两人的猥亵照,上传到个人的博客,存放在相簿网页空间中,后遭网友浏览发现报警查获。

经医院精神科诊断,沈男有环境适应障碍、情绪及行为混合障碍等病症,对外界判断能力及自我控制能力受损;但并未持续就医,法官一审判他11年徒刑。

台中高分院审理后,法官认为他利用男童天真无邪随机犯案,案发时还兼拍摄猥亵照传送到网络上,造成男童身心受创,案发后小四生数度接受心理治疗,还是无法走出阴影;小三生也因此案全家迁居北部,足见对两人造成终身难以抹灭的阴影,改判12年零8月徒刑。

延伸阅读:心理 犯罪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