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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中院“三个三”工程严把刑事审判证据关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14 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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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牢固树立“证据裁判”理念,始终突出诉讼证据这一核心,努力铸铁案、办精品案。特别是,《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定》颁行后,该院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切实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确保了办案质量。近三年来,该院审结的400余件刑事案件无一因事实证据问题被发回重审或改判。

细化“三个标准”,引导刑事法官树立全新的证据理念。将“证据裁判”理念作为刑事审判的基本指导思想。为了便于法官掌握定案标准,该院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进一步细化,详细制定了个别证据审查标准、全案证据审查标准和证据存疑处理标准“三个标准”,着重从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三个方面对刑事证据进行甄别和判断,对不能采信的证据坚决不予采信。

突出“三个环节”,提高刑事法官审查运用证据水平。新出台的“两个证据规定”对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提高法官审查运用证据的能力,该院积极对审判程序进行改进完善,通过大胆引入庭前证据交换程序、改革庭审质证程序、改进案件评议方式“三个环节”,既严格规范法官司法行为,又切实提高法官的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能力。

共建“三个平台”,从源头上把好案件证据关。在制定《规范刑事证据工作若干意见》,加强对下业务指导的同时,还非常重视与公安、检察机关的业务交流。实践中,办案法官充分利用联席会议平台、办案联动平台、交叉培训平台“三个平台”,主动与公安、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沟通协调,并对其进行业务指导,从源头和基础工作上切实把好刑事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

延伸阅读:量刑 刑事诉讼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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