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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犯潜逃七年被感化返乡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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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4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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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公安局21日发布消息称,潜逃七载的故意杀人案逃犯梁某,因为追逃民警的感化教育,近日在家乡广西贵港投案自首。

  据办案警员介绍,2004年11月,梁某与几名同伙在广州黄埔区大沙地一出租屋抢劫,持刀捅伤两人,致一死一重伤。案发后,广州警方抓获几名犯罪嫌疑人,但涉案的梁某潜逃外地藏匿起来。

  梁某,男,38岁,广西贵港人,是家中的小儿子,上有父母兄嫂。今年中秋节前夕,广州市局第三赴外追逃组到广西负责“清网行动”追逃工作,希望利用亲情感召敦促包括梁某在内的在逃人员主动投案自首。

  于是,在当地木格派出所民警的陪同下,广州追逃民警提着广式月饼和果篮,来到梁某的家,并给梁某的家人耐心解释了《关于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和脱逃罪犯投案自首的通告》中从宽处理的内容,希望家属动员梁某投案自首。

  一开始,梁某家人心存顾虑,对民警的话半信半疑。但追逃民警一次又一次地登门,终于打动了梁某家属。“你们不是来抓他害他的,而是来救他的,我们一定会想方设法联系他,让他回来投案自首。”梁某父母感激地对民警说道。

  而就在中秋节当天,一个形似乞丐的男子突然冲进梁某家,往当中一跪,哭喊道,“爸爸,妈妈,我回来了!”梁某一家人愣住了,经过仔细辨认,终于认出眼前这个头发凌乱,肮脏邋遢的男子,正是潜逃了近七年的梁某,痛心的父母顾不得儿子的满身脏臭,一把抱住痛哭起来。

  梁某说,逃亡以来,他藏匿在广西、广东的小城镇,靠打散工度日,时刻提防着公安机关的追捕,提心吊胆,惶恐不安,没有过一天踏实的日子,想家时,只能偷偷打个电话回家。

  “那不是人过的日子”,逃亡生涯让梁某痛苦不已。当接到父母的动员电话,得知广州民警多次上门劝导,且政府出台了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宽大政策后,他终于鼓起勇气,决定返回家乡,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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