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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霍高速载火药货车爆炸案2嫌犯分获15年、10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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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4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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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4月13日报道了一辆装载数吨炸药的河北籍中型货车行驶至连霍高速民权段双塔镇境内时,发生大爆炸,现场2人死亡,4人重伤,附近的近千户房屋受损,民权、兰考县城均有震感。

  新闻进展

  昨日,记者从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案件有了最新进展,被告人付福、胡占锁被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分别判处15年、10年徒刑。

  记者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付福(男,1977年生)系商丘市梁园区光彩火药厂业务员。胡占锁(男,1977年生),河北省定州市砖路镇人。2010年4月12日凌晨,付福在胡占锁、闫利民(已死亡)无爆炸物品购买手续、无爆炸物专用运输车的情况下,在商丘市梁园区人民路北头一停车场内,以每吨9000元从厂里拉出5吨黑火药,又以每吨11000元非法卖给胡、闫黑火药3.25吨,从中牟取差价。

  胡占锁、闫利民让雇用的司机张秋吉、李自杰用自带的已装过其他物品的冀牌照的普通货车运输黑火药,该车行驶至连霍高速民权段时发生爆炸,闫利民、张秋吉、李自杰在爆炸中死亡,并造成正在此通行的一辆豫牌照的货车司机韩运星、郭忠亮死亡,货车乘坐人赵化智、姜彦芹受伤。经鉴定,该事故造成豫牌照车辆损失16.31万元,该车所载货物损失10.2338万元,高速公路路产损失33.3983万余元。

  被告人付福于2010年4月18日投案自首。案发后,被害人韩运星、郭忠亮亲属及被害人赵化智、姜彦芹均得到足额赔偿,法院依法对被告人付福、胡占锁做出以上判决。

  延伸阅读:重要罪名 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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