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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区法院“财产申报令” 助推执行工作成效显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14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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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以来,一些被执行人,为逃避法院执行,总是千方百计地隐藏、转移财产,是导致执行难的根源之一。为此,防城港港口区人民法院从去年开始推行被执行人财产申报令,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该院共收到65份情况属实的财产报告,并对拒绝申报和提供虚假财产报告的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强制措施共计6人(次),罚金36.2万元。

  据悉,该“财产申报令”严格限制了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的顺序,即先申报现金、存款、有价证券等,其次为交通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等动产,最后为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如果上述财产价值还没有达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被执行人还将申报投资、债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在执行人员送达财产申报令后,被执行人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申报或者不如实申报财产的,该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对被执行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以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者: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法院(廖思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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