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14岁以上少男遭性侵岂能无罪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26 03:53
人浏览

  核心内容:日前,一封由27家公益机构联署的立法建议信,发送到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邮箱。该建议信针对未成年人性侵害现状,提出了立法建议。其中特别提出,法律保护范围应包括未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受害者。那么为何男性与女性之间那么需要不一样保护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我国刑法中性侵害的犯罪对象为女性,换言之,刑法只保护女性的性权利。未满14岁的男童如果遭遇性侵害,加害人会以猥亵儿童罪定罪处刑。如果已满14周岁的男性被性侵害,则加害人较难定罪。

  有句广告词说:“男人也需要关怀”。而对于未成年男性来讲,就更需要关怀了。毋庸讳言,虽然社会在进步,但男女平等依然没有完全实现,现在仍然是一个男权社会。因此,为了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各国都制定了一些维护女性权益的法律,以弥补他们自身维权能力的不足。

  但也可能正是由于男人的强势地位,一些应该受到保护的男性权益,却被法律忽视了。比如说性侵害,诚然,女性是主要的受害对象。但男性,包括成年男性和未成年男性,也经常会沦为性侵害的受害者。但我国法律对他们的保护,却仍然是一片空白。

  男性受到性侵犯,尤其是未成年男性遭受性侵犯,后果跟女性遭受性侵犯同样严重。会对受害人的生理、心理造成严重的伤害,从而可能对他们的人生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在这件事情上,男性又是处于弱势地位

  而未成年男性,又是弱势中的弱势。他们既没有成年男性那样保护自身的身体、心智、经验以及社会资源,又得不到法律给予弱势者应有的保护。

  14岁以下的男童遭到性侵,法律尚有相关的罪名对加害人进行处罚。但如果有人对14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进行了性侵犯,除了道德谴责,对于加害人居然无可奈何。对于这样一种犯罪行为,法律上居然不设防,再也没有比这更可怕的事情了。

  也正是如此,恶人更加猖獗,而受害者却被迫陷于沉默。受害者的沉默,也使得这一现象隐于水面之下,而不为社会上大多数人所认识,从而人们对于立法的紧迫性浑然不觉,反过来又助长了对于未成年男性遭性侵事件的增加,形成恶性循环。也正是由于立法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家长、学校以及社会对这一问题的忽视,从而疏于对男童进行自我保护的教育,也造成了此类性侵犯案件的增加。

  由此看来,如果广州市率先进行防范未成年男性遭受性侵犯的立法,善莫大焉。毫无疑问,法律能够对此类行为进行有力的打击,从而起到防范与遏制的作用。另外,任何一种立法行为,必定也是一种普法。法律在那里,就会时刻提醒家庭、学校和社会,注重对未成年男性的保护,同时也通过教育,增强未成年男性自我防范意识。这样一种恶行发生的几率,必定会大大降低。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