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刑罚裁量酌定情节的分类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16 04:01
人浏览

  我们知道,刑罚裁量就是对犯罪分子证据确凿定罪之后进行量刑。那么刑罚裁量酌定情节有哪些分类呢?针对这个问题,以下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刑罚裁量酌定情节的分类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一、刑罚裁量情节以及酌定情节的概念

  刑罚裁量情节,简称量刑情节,是指在某种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前提下,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裁量刑罚时,据以决定刑罚轻重或者免除处罚根据的各种事实情况。

  酌定情节,是指刑法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根据立法精神和审判实践经验,对决定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和行为人的反社会性大小有一定影响,在量刑时也需要酌情考虑的情节。

  刑法中的法定量刑情节比较概括,如从重、从轻和减轻处罚的限度,法律均无具体规定,法院在量刑时必须结合考虑其他情节才能确定。当法定的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重叠交叉时如何选用,也往往取决于酌定情节。

  在司法实践中,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存在法定量刑情节,但每个案件都有酌定情节。因此,酌定情节是量刑情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某些情况下,起着法定情节所无法起到的作用。对于酌定情节

  二、刑罚裁量酌定情节的分类是怎样的

  可作如下分类:

  1、犯罪客观方面的酌定情节

  (1)犯罪对象。侵犯对象的具体情况不同,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小也不同,因而量刑也应有轻重之别。例如,侵犯老弱病残孕比侵犯一般人的社会危害性大;盗窃文物比盗窃一般财物的社会危害性大。

  (2)犯罪手段。犯罪手段不同,反映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不同。在法律没有将犯罪手段规定为犯罪构成要件的情况下,犯罪手段虽然不影响定罪,但对量刑却有意义。

  如果犯罪分子的手段极为残忍或极为狡猾、隐蔽,则其比采用一般手段的犯罪反映出的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更大。因此,对他们的处罚也应有所区别,对前者的处罚应重于后者。

  (3)犯罪的时间、地点。犯罪的时间、地点对某些犯罪来说,是犯罪构成要件之一,决定着犯罪能否成立。而对不以时间、地点为成立要件的犯罪,有时对量刑也有一定影响。例如,破坏交通工具、破坏通讯设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在战时比在平时的社会危害性要大得多;抢劫、盗窃等犯罪活动,在灾区比在非灾区的社会危害性要大。

  2、犯罪主体方面的酌定情节

  (1)犯罪主体身份.主体身份不仅影响定罪,而且影响量刑.例如国家工作人员犯罪,会严重破坏国家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其社会影响比一般人犯罪恶劣,所以对其除罚也应较一般人犯罪为重.

  (2)犯罪分子的一贯表现。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罪轻罪重,是由其行为的性质决定的,而不是由其一贯表现决定的。但是,犯罪人的一贯表现反映其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在量刑时需要加以考虑。

  例如,在犯罪事实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如果一案的被告人平时遵纪守法,从事正当的生产劳动,偶尔由于被害人的过错引起激愤而犯罪;另外一案的被告人一贯不务正业,藐视法律,经常违法,多次被劳动教养。对他们的量刑理应有所区别。

  3、犯罪主观方面的酌定情节

  (1)犯罪动机。犯罪动机不同,表明犯罪分子主观恶性程度不同。一般地说,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无耻卑鄙的,其人身危险性就大,使其改过自新的难度也大,相对于犯罪动机不那么卑劣的行为人而言,对其处刑就应当重一些。

  例如,同是财产犯罪,有的是为了追求腐化生活,有的是基于家庭经济困难。显然,前者的社会危害性大于后者。

  (2)犯罪后的态度。犯罪分子在犯罪以后,是真诚坦白、彻底交待罪行、积极退赃、主动赔偿损失、积极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危害结果,还是拒不认罪、订立攻守同盟、毁灭罪证、有赃不退,表明其人身危险性的大小和改造的难易程度,量刑时要考虑这些情况。

  各种犯罪的情节往往是错综复杂的,上述酌定情节,只是审判实践中常见的几种,而且酌定情节与法定情节的划分是相对的,它们之间还有重叠交叉的情况。量刑时必须全面分析案件的各种情节,既要考虑法定情节,又要考虑酌定情节。

  三、酌定情节的适用

  正确适用酌定处罚情节,主要应注意以下问题:

  1、准确认定酌定情节的性质。与法定情节相同,酌定情节可以分为从宽情节和从严情节。从宽情节和从严情节对量刑结果影响的性质是不同的,其中,从宽情节,是指会使犯罪人受到从宽处罚的情节,它包括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除处罚的情节;从严情节,是指会使犯罪人受到从严处罚的情节,仅有从重处罚情节一种。所以,准确认定具体酌定情节的性质,对于正确量刑具有重要意义。

  2、全面把握酌定情节的内容。同一案件中所具有的酌定情节,往往是多方面的,既有从宽情节,也有从严情节。

  全面把握酌定情节的内容,就是要求客观、全面地分析、掌握可能对量刑结果产生不同影响的所有情节,从而为正确量刑奠定公正、合理的基础。

  3、合理协调酌定情节与法定情节的关系。前述表明,酌定情节对于法定情节的最终适用结果具有重要的作用。因而,在同一案件中既有法定情节,又有酌定情节的条件下,注意协调酌定情节与法定情节的关系,对于充分发挥酌定情节的作用,保证法定情节适用结果的准确性,是至关重要的。

  此外,在法定情节与酌定情节并存的情况下,应本着法定情节优先于酌定情节的原则,决定情节的适用。

  4、公正适用酌定情节。酌定情节是在刑罚裁量过程中由法官灵活掌握、酌情适用的情节。因而,它是法官自由裁量权的重要依据之一。

  但是,酌定情节的这一属性,并非表明法官可以随心所欲、不受制约地决定酌定情节的取舍和适用结果。任何法官都应当在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和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制约下,公正、合理地适用酌定情节,准确裁量刑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刑罚裁量酌定情节的分类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综上,酌定情节的种类有犯罪主观上和犯罪客观上的分类。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快车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