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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伪造货币罪的量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6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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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于维护我国货币秩序的稳定,我国对于货币犯罪一直都是进行严厉的打击。不仅伪造、变造货币属于犯罪,持有伪造货币也是构成犯罪的。那么持有伪造货币罪的量刑应该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持有伪造货币罪的量刑

  依本条之规定,犯持有、使用假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量刑幅度中,“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和关于出售、购买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罪的数额标准确定。即“总面值3000元以上或者币量300张以上”可以视为“数额巨大”,“总面值10万元以上或者币量10000张以上”可以视为“数额特别巨大”。

  二、持有伪造货币罪与非罪的界限

  对于误收假币数额较大的,如何处理?我们认为,在这类案件中,行为人虽然误用假币的数额较小,但因缺乏对假币的明知,因此不够成本罪。

  发现误收假币后而使用的,应如何定性?我们认为,这是一种明知为假币而使用的行为。如果数额较大,应以犯罪处理。行为人发现误收假币后,为了避免自己的经济损失而使用,数额较大的,尽管有其可以谅解的一面,但它同样危害货币的正常流通,使假币难以禁止,从而具有了可罚性。当然,对于集受害人,加害人于一身的行为人所实施的使用行为,在处罚时可以从轻。

  三、持有伪造货币罪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9.8 法释[2000]26号)

  第五条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总面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七条本解释所称“货币”是指可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和境外货币。

  货币面额应当以人民币计算,其他币种以案发时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5:

  十九、持有、使用假币案(刑法第172条)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假币在市场的流通会影响到正常货币的流通,因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使用假币也是构成犯罪的。在我国只有特定的主体才能进行印刷货币,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持有伪造货币罪的量刑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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