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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刀具量刑标准以及处罚标准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23 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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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大家都知道的是在通常情况下,无论我们是做地铁、火车、高铁还是飞机,只要是需要过安检的,一些具有伤害性的东西比如管制刀具、枪支弹药等的都是不可以的,如果达到一定程度还会涉嫌刑事犯罪,那么管制刀具量刑标准以及处罚标准是怎样?以下将由法律快车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概念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是指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非法携危险物品罪的认定标准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认定本罪,应注意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看行为人是否出于故意,如果行为人为他人利用,确实不知情而非法携带的,就不应构成犯罪。二是应当对行为人非法携带上列物品的数量、危害大小等情节进行综合分析。如果行为人非法携带上述物品数量很小,行为人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能马上、主动交出的,也可不予追究处罚。

  本罪与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品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的界限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品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品参加集会、毋行、示威的行为。两者在客观方面的行为表现有相似之处,但区别在于: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侵犯的客体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后者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对象是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爆炸性物品、易燃性物品、放射性物品、毒害性物品、腐蚀性物品;后者的犯罪对象仅限于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品,范围较前者要窄。

  (3)犯罪的地点不同。前者犯罪的地点必须是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后者犯罪的地点必须是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地点。

  (4)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非法携带危险物品进人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行为;而后者则表现为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品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行为。

  (5)既遂形态不同。前者是危险犯,只要出现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险就构成既遂;后者是行为犯,行为一经实施即构成既遂。

  三、管制刀具量刑标准以及处罚标准是怎样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管制刀具量刑标准以及处罚标准是怎样的相关知识。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达到立案标准的,视情况轻重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希望大家可以遵守公共秩序,不携带危险物品。如果您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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