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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单位钱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1-19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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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更多关于贪污单位钱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贪污单位钱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什么是贪污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三、贪污罪的主体有哪些

  关于贪污罪主体中,“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和“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应如何理解的问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第一条规定: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

  1、集体经济组织,即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是指在政府主管部门管理之下,按照一定的组织章程建立起来的,财产所有权属于全体组织成员,公共积累为集体公有,并以按劳分配为主要分配形式的经济组织。

  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是指在集体经济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个人投资、家庭投资、合伙人投资的私人经营的工商户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其人员不能成为贪污罪主体。经济组织的所有制性质不明确或者上述私人经营的工商户持有集体营业执照的,应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重新核定。

  2、“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包括: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中规定的“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中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承包经营者;以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为基础的股份制企业中经手、管理财物的人员;中方是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企业性质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经手、管理财物的人员。

  直接从事生产、运输劳动的工人、农民,机关勤杂人员,个体劳动者,部队战士,经手公共财物的,如果他们所从事的仅仅是劳务,不能成为贪污罪的主体。

  贪污犯罪一直是我国近些年严厉打击的犯罪类型之一,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贪污单位钱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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