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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恶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25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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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恶犯罪是指恶势力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在一定范围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那么,涉恶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这些法律问题,希望大家看以下内容,能够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一、涉恶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没有明确规定涉恶罪这个罪名。与涉恶有关的犯罪罪名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二、涉黑涉恶包括哪些情形

  “涉黑涉恶”包括:

  1、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2、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3、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4、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土地承包流转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非法捕捞、带车逃费的黑恶势力;

  5、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6、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7、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8、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9、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等。

  《刑法》第294条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一般应具备以下特征:

  (1)组织结构比较紧密,人数较多,有比较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较为严格的组织纪律;

  (2)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得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3)通过贿赂、威胁等手段,引诱、逼迫国家工作人员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活动,或者为其提供非法保护;

  (4)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范围内,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大肆进行敲诈勒索、欺行霸市、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涉恶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法律知识。总而言之,涉恶犯罪的量刑根据行为组织黑社会犯罪和参加黑社会犯罪的量刑是不一样的,大家要远离恶势力、黑势力,不要走上犯罪的道路。若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想要了解的话,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为大家提供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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