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立功与重大立功的区分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0 23:04
人浏览

  对于立功在现代社会是有着相应的区分的,在法律上是有着一般立功以及相应的重大立功的,但是很多人都是不知道这两者之间的区别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立功与重大立功的区分是怎样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立功与重大立功的区分是怎样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情形。它可以分为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两种。

  一般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对于一般立功的认定是:

  (1)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的。对于未经查证或查证不属的“揭发”、“检举”不认为是立功。

  (2)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从而使司法机关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如果提供的线索对侦破其他案件没有帮助的,不是立功。

  (3)协同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

  (4)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以上四种情形,应当认定为一般立功。

  重大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或者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含同案犯)的,或者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行为。“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此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

  一般立功与重大立功的区别:一般立功要求揭发他人的一般罪行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一般案件即可;重大立功则要求揭发其他犯罪分子的重大罪行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重大案件,或者检举揭发其他犯罪分子较多的一般犯罪或犯罪线索,查证属实的。由此可见,一般立功与重大立功对立功要求的“质”与“量”不同。

  我国《刑法》第68条第1款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同时该条第2款还规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一次,张某同王某到本乡另外一村游逛,碰上女青年成某,张某见成某长得十分水灵,又见四下无人,便起歹意,叫王某一起帮忙将该女青年拖至庄稼地里强行将其奸污。后来,张某又伙同王某偷了本村村民周某家的一台彩电,卖往外地,得赃款1500元。其中,张某分得1200元,王某得300元。后来,公安机关查证逮捕了王某和张某。在审讯中,王某除了供述了自己和张某所犯的盗窃罪外,同时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责,还主动供出了自己知晓的张某的强奸行为。问王某的行为能否算是立功?

  本案中,王某同张某共同偷盗他人彩电一台,又曾帮助张某强奸女青年成某。在审讯中,王某主动揭发了同案犯张某的强奸行为,情况属实,起到了检举揭发犯罪的作用,其行为属于立功表现,对王某判处刑罚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理。

  二、立功的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是立功。因此,构成立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时间

  立功的时间是指立功表现发生的时间。立功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人揭发检举他人的犯罪行为,是在其归案以后判决宣告以前。立功的时间是量刑阶段的立功与行刑阶段的立功的主要区别。行刑阶段的立功,是指刑罚执行过程中的立功表现,具有立功表现的,可以获得减刑。而作为量刑制度的立功,是一种发生在量刑阶段的立功,是判决宣告前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情形,因此它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2、表现

  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立功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形:

  (1)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犯罪人之间往往互相了解各自的犯罪行为,犯罪人在归案以后,不仅交代自己的罪行,而且揭发检举他人的犯罪行为,因此是一种立功表现。

  (2)提供重要线索,指犯罪人提供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各种犯罪线索,例如证明犯罪行为的重要事实或有关证人等。

  除上述刑法列举的两种立功表现以外,下述情形也应视为立功:

  (1)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罪犯。犯罪人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在逃的罪犯,可以节省司法成本。因此,这种行为应视为立功表现。应当指出,犯罪人协助司法机关缉捕的其他罪犯,既可以是与其无关的,也可以是其同案犯。只要确实协助司法机关捕获罪犯,就应视为立功表现。

  (2)犯罪人在羁押期间,遇有其他在押犯自杀、脱逃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监视行为,及时向看守人员报告。

  (3)遇有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奋不顾身加以排除,等等。

  三、有立功表现能减轻刑罚处罚吗

  对于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所谓重大立功表现,是相对于一般立功表现而言,主要是指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的重大犯罪行为,如揭发了一个犯罪集团或犯罪团伙,或者因提供了犯罪的重要线索,使一个重大犯罪案件得以侦破。对于多次立功的,也应认为是重大立功表现。

  根据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适用减轻处罚情节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减轻处罚应当与从轻处罚相区别。在同一法定刑幅度内无论是适用较轻的刑种还是较短的刑期,都应理解为“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应当是指低于法定刑幅度中的最低刑判处刑罚,不包括最低刑的本数在内。

  2、如果同一条文中有几个法定刑幅度时,减轻处罚一般应理解为在下一个法定刑幅度内判处刑罚。但是,如果适用下一个法定刑幅度的最低刑仍显刑罚过重的,经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继续选择再下一个法定刑幅度处罚。如果法条明确规定的下一个或再下一个法定刑幅度的最低刑是六个月有期徒刑的,可以判处法条没有规定的拘役或者管制,但不能免除处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立功与重大立功的区分是怎样的全部内容。这两个立功之间的差别还是十分明显的,所以一定要多多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