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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销售过期药怎么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26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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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店是用来卖药的,这个都是知道的,但是有时候药店为了利润,可能会售卖一些过期的药品,但是使用过期的药品对于大家来说其实是不健康的,所以药店销售过期药怎么处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药店销售过期药怎么处罚

  一、《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仁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第九条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

  第十条 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一条 实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十二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从重处罚。

  构成本罪同时构成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依照处刑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二款)

  二、关于售卖违禁药品处罚标准

  任何人售卖违禁药品会被判处支付罚金,依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生产、销售假药, 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依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生产、销售劣药, 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有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构成特征

  1、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体方面

  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

  2、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药延误治疗,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

  3、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4、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故意的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行为人明知其生产或销售的是劣药而且其生产或销售劣药的行为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结果;二是行为人对上述危害结果的发生采取放任的心理态度,即本罪只能由间接故意构成。如果行为人对严重危害的结果采取积极追求的态度,构成其他更为严重的犯罪。从司法实践中看,本罪大多具有牟取利益的目的,但法律没有要求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所以无论出自何种目的,均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药店销售过期药怎么处罚的相关介绍,药店如果销售过期的药是会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的,所以对于这些问题是有比较严格的处罚的,对于这方面的处罚可以好好的了解一下,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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