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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人员冒充技术监督人员授牌行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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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8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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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南岸区无业人员刘家国冒充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以给个体经营户颁发“质量示范单位”为名,行骗钱之实,触犯刑律。12月7日,大足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刘家国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今年44岁的刘家国伙同他人,于8月23日窜到有“五金之乡”美名的龙水镇,冒充重庆市大足县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以给个体经营户授“质量示范单位”铜牌、“质量示范单位”证书为名,骗取了11家个体经营户的现金1万元。正当刘家国暗自庆幸轻易得手,准备乘车离开时,被受骗群众发现,将刘家国当场捉获。

  法院审理认为,刘家国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以此骗取钱财,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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