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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吃饱饭16岁少年竟抢劫 村民请愿求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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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8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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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民联名请愿书(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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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 年3 月以后(江明)一直在外流浪,无论是炎热的夏天还是冰天雪地的冬天,他睡牛棚猪圈,肚子饿了靠全村村民施舍和在外偷吃瓜果蔬菜,鉴于他年幼无知和家庭情况特殊,恳请法院对其从轻处罚,村民愿集体抚养,并送其到学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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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吃饱饭16岁少年两次抢劫

  去年8月31日凌晨1时许,江明与在网吧认识的两名少年合谋后,合骑一辆摩托车窜至新洲区106 国道辛冲镇毛铺村路段,拦停陈某驾驶的三轮车,以摩托车被撞为由向陈某索要“赔偿款”,抢走陈某手机一部。陈某弃车逃跑后,江明等人追撵未果,将三轮车砸坏,并将驾驶室内两包红金龙香烟拿走。

  时隔几天后,江明又与另外三名少年携带钢管,窜至新洲区新徐公路夏家塘湾路段,拦停一辆三轮摩托车,抢走1300元现金及价值866元手机一部。

  警方在审查时发现,16岁的江明两次参与抢劫,竟然都是为了填饱肚子。在第一次作案时,他已经6天没吃饭了,第二次作案时,他也已3天没有进食。

  主审法官落泪审案

  新洲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梅东洲介绍,今年2月,他接手该案后,调查了江明的家庭,发现江明身世凄凉,吃“百家饭”,还曾寄宿村民家牛棚猪圈生活,心中十分不忍。“我办理了300多件少年犯案子,为了吃饱饭抢劫的,江明案是第一起。”

  得知江明因为饥饿抢劫,新洲区江禹村137户村民集体签名了一份请愿书,恳请法院对他从轻处罚。今年3月该案开庭审理时,江禹村村民还自发赶到法院,为江明送来了稀饭、水饺、鸡汤等食品。按照规定,这些东西是不能够送到庭上的,“可那一次,我们实在不忍心也制止不了善良的村民。”梅东洲说。

  最后,法官们含泪审完了该案。梅东洲表示,江明现在才16岁,应该有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如果判重刑,他的一生恐怕就完了。

  考虑到江明犯罪时不满16岁,且有悔罪表现,14日,法院最终作出缓刑判决,并联合司法、村委会成立帮教小组,让他接受社区矫正。

  误入歧途少年将进学校学习

  14 日上午,江明的二舅揭裕才将江明领回了家。为了帮助江明走上正道,新洲区法院、辛冲镇司法所、江禹村、胡山村村委会成立了帮教小组,揭裕才与江禹村、胡山村村委会签订了监管帮教协议。

  揭裕才告诉记者,有关方面已跟新洲商校取得联系,准备今年秋季将江明送进学校。目前,江明会先跟着自己在建筑工地打打工,锻炼一下。

  担心江明管不住自己,揭裕才还准备安排儿子跟江明一起进商校学习。

  “我要为关心我的人争口气”

  昨日下午,在武昌沙湖的一处建筑工地,记者见到了正在推手推车运垃圾的江明。14 日开始,他跟着舅舅一起来到这里打工。虽然这个孩子不善言辞,但看上去精神很好,说到村民们的关心时,他脸上露出了感激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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