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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一男子强奸智障女 有前科再获刑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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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8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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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怀仁男子吴某于2000年10月窜入该村疾呆女青年张某家中,见其婆婆和丈夫出地劳动之机,采取诱骗的方法将正在家扒玉米的张某按倒在地实施奸污。山西省怀仁县人民法院获悉,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经查,1980年8月2日因犯盗窃罪被怀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1994年释放。释放回家的吴某不思悔改,在给本县马港村村民放羊期间,老想着和该村的痴呆女青年张某发生两性关系。2000年10月8日上午,吴某窜入该村疾呆女青年张某家中,见其婆婆和丈夫出地劳动之机,心生歹念,采取诱骗的方法将正在家扒玉米的张某按倒在地实施奸污。

  案发后,经张某的亲属报案,吴某于当天下午就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怀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明知被害人是痴呆症患者,却采取诱骗的方法将其奸污,其行为严重地违背了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已构成强奸罪,且又有前科,应酌情从重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第55条第1款、第56条第1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吴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完)

  延伸阅读:重要罪名 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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